杀人医生?没错。虽然,本文的主人公吴文兆是个执业律师,不是医生。但是,当一个律师,他的本分是给蒙冤的当事人辩护,他实际干的却是与制造冤案的纪委沉濯一气,为了蒙骗当事人和家属认命认罪,满嘴胡说八道,甚至屡出大不敬言词时,他就是个杀人医生!
本人1月19日的文章《江西纪委:看给你们干脏活的吴文兆律师是何等大逆不道》已经广泛传播,吴文兆在家属面前信口开河(”这个案子就是借刀杀人,但是,又怎么样?这不是法律,是整治。薄 XX 不比你们官大?一审,审出个清官。又怎么样?李 Xx 不一样死了,李 Xx 都死了,你们心里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的录音,已经雷倒了无数网友。虽然江西纪委动用官方力量拼命删帖,但是,纸已经包不住火了。
今天,不谈吴文兆律师在吴敏案中的所作所为如何违反执业伦理,只讲这么一个小混混律师,是怎样处心积虑地钻营,利用和创造一切条件伪装,从而把自己包装成官商通吃的”鹰潭大律师”的。
我在吴敏案中的搭档王春丽律师去鹰潭中院交材料时,无意中发现,吴文兆的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竟然和鹰潭中院在一个院里。
热衷和法院比邻而居的律师,都是什么风味的人,我就不必多说了吧?果然,我为吴文兆树碑立传的文章发表后,收到很多鹰潭群众的留言,他们纷纷揭发:这个吴文兆律师,接案子前,法院什么人都认识,哪个领导都熟,等收了钱,就哪个都不方便去找,答应过的什么事都不办。
还有一个知情人留言,吴文兆和余江司法局副局长李小发是亲戚关系,是李小发极力运作,让吴文兆成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成了当事人眼中的红顶律师。我一去查,果不其然,余江司局的公众号上,吹捧吴文兆的文章竟有十八篇之多,简直成了他私人广告牌。
其中的一篇《用实干担当践行初心使命一一记江西华星(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兆》(法治余江2023-03-08 11:55 发表于江西)如此肉麻:在余江区,有这样一位职业律师,他用平凡塑造伟大,用执着书写忠诚,他既是一位奔跑在构筑和谐路上的火炬手,又是一位感恩社会、传播公益爱心的热心人,在余江的大街小巷有口皆碑。他,就是鹰潭市、余江区人大代表,江西华星(余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吴文兆。“鹰潭市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余江区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余江区创业者协会法律顾问”、“余江区优秀人大代表”……这一项项殊荣,这一个个光环,是对吴文兆最有力的褒奖和肯定。
无数的赞美和荣誉纷至沓来,吴文兆却把这些看得很淡。他说:“奖杯不如口碑,我更在意的是老百姓对我和律师事务所的信任。”这番诚挚而淳朴的话语,道出了一位从事法律工作23年的真实心声。
接下来,更让人呕吐了,这么一个小混混,被余江司法局吹成“怀揣梦想的学者型律师”、“普法教育切实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人民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律师的困难,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授人玫瑰,手有余香,身为一名律师,吴文兆在法律的道路上执着追求、勤奋开拓,从服务对象的笑容中收获了认可和满足。在他执业生涯代理的多起案件,无一错案和投诉,免费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就凭吴文兆这德性,真的没有投诉,还是余江司法局在李小发副局长的授意下,“无害化”了这些投诉?这事,你懂的。同行之中,就不必解释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鹰潭的土地上,出现这么一个台面上恭忠仁爱,背地里狂悖大不敬的混账律师,把他捧出来的余江司法局,纵容他的鹰潭司法局,他的律所的芳邻鹰潭中院,有没有责任,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此,我善意地提醒江西司法厅:你们应该立即调查余江司法局、鹰潭司法局对吴文兆的失察纵容甚至同谋之责,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我提醒江西高院,立即调查鹰潭中院为什么要把这么一个政治上的两面人安插到吴敏案中在中国法治史上写下极其不光彩的一笔?
吴文兆在吴敏家属面前的言论,是什么法律性质?又是什么政治性质?我希望江西司法厅、江西高院管事的人好好寻思寻思,果断采取措施。否则,这把火,可能就要烧到你们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