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吴敏、吴忠兄弟二人被控受贿、行贿案件中,吴敏家属宋秀兰女士今天收到鹰潭市司法局送达的鹰司援投受字﹝2024﹞第1号《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借此,近期备受关注的#江西吴敏案##江西吴忠案#,江西鹰潭司法部门肆意、连续、非法给江西省吉安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拒不接收家属委托的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提交的辩护手续,拒绝张、王二位律师会见吴敏等引起社会公众和众多律师关注的法律事件,首次得到江西鹰潭地方的官方回应。
据公开消息,吴敏系江西永丰人,1977年5月参加工作,曾在永丰县、吉安县、泰和县、吉安市等地工作,2017年8月退休,退休前的最后职位是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吴忠是吴敏的弟弟,系江西省知名民营企业家。2023年1月12日,官方发布吴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此时,距离吴敏被留置已过去了218天。
吴敏在被留置前,曾联系过好友贵州大学王春丽教授。2024年1月15日,王春丽教授接受吴敏家属委托后,即向办案机关提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当事人,因为吴敏身体不好,被羁押在鹰潭当地医院的监管中心,王春丽律师办完手续准备会见吴敏时,突然被告知会见被制止,因为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给吴敏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吴文兆。
这种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法律知识,不论是从(家属)委托辩护优于法律援助的角度,还是从委托或指派的律师人数上看,都能判断出办案机关拒绝王春丽律师的会见要求是违法错误的。
2024年1月18日,接受吴敏家属委托的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张庆方律师从外地赶往鹰潭,在与第一波被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吴文兆的沟通中,张庆方律师了解到吴文兆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援助法、律师法等各项行为,便公开对其举报,负责指派的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至今未对张律师的举报控告作出任何回应。其后,吴文兆退出吴敏案的辩护。
在吴文兆退出吴敏案的第二天,在鹰潭中院已知吴敏家属已委托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前提下,继续非法为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许春林、洪迪琛介入辩护。
许春林是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兼任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鹰潭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鹰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洪迪琛,系江西赣鹰所律师。张庆方律师看到鹰潭中院毫不顾忌地连续非法适用法律援助法,对家属委托的律师置之不理,便公开悬赏100万元征集占坑律师许春林、洪迪琛的违法犯罪线索。(见 张庆方律师:停止百万悬赏的紧急声明)
律师的职责是什么?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在吴敏案之前,“占坑式”法律援助介入案件辩护导致家属委托的律师迟迟无法介入案件,法援律师无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常常出现,“占坑律师”受指派担任辩护人,在当事人家属已经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仍拒不退出。有的占坑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是冤枉的,不仅不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劝降”当事人,以各种理由动员自己当事人认罪认罚。
对于此种现象,素有“国内重大案件风向标”之称的真辩网于2024年1月21日至28日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文活动,此后学术界、律师界反应热烈,短短8天时间共收到征文65篇、特约稿2篇。主办方最终评选出征文的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并将论文公开发布。 (见 “占坑式辩护”严重危害刑辩制度根基的报告——基于“占坑式辩护”大讨论征文汇编 张庆方律师:占坑辩护大讨论一等奖作者是谁?)
但即便如此,在吴敏案中,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鹰潭中院始终没有依法保障吴敏的合法权益,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援助法,在家属已为吴敏委托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的情况下,一直拒绝承认律师的辩护权。鹰潭中院田甘霖院长还打着“为家属好”“为吴敏好”的名义跑到北京要求见吴敏、吴忠兄弟的家属,在家属提出见面可以但需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田甘霖断然拒绝,还放下狠话:“不管你们愿不愿意沟通,都不影响我们开庭”。
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许春林律师,这位占坑律师在2024年3月20日接见吴敏家属时表示“已尽力为吴敏争取权利”,还多次要求家属委托的张庆方律师到鹰潭见他。
吴忠、吴敏系亲兄弟,办案机关办了一年多根本没有发现吴氏兄弟之前有任何不正当的金钱往来,据家属公开举报透露,所谓吴敏受贿、吴忠行贿案件,完全是原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永丰县纪委监委委员戴耀青和其亲家、江西省纪委常委严正利用手中职权对债务人索取财物未遂后,蓄意构陷、炮制出的一起假案、冤案。(见 吴忠家属在律师陪同下到江西纪委控告戴耀青)
而在吴忠的律师提出吴忠要参与到吴敏案的审理中,要求公开参与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许春林律师居然拒不同意,拒不接受吴忠律师的见面要求,对吴忠吴敏被莫须有事实视而不见,根本没有向鹰潭中院提出任何程序性辩护的申请。敢问天下刑事辩护律师,如此作为算得上许春林所谓的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利了吗?
张庆方律师了解许春林约见后,便带领律师同行在2024年3月26日到达江西赣鹰所赴约,遗憾的是,许春林律师连续多日都不在律所,去向不明。
张庆方律师完全不明白作为鹰潭律师协会副会长的许春林为何要如此戏弄自己,敢于失信于天下法律人,他风尘仆仆地赶往赣鹰所,得到的却是拒绝。(见 拒不接受同行帮扶的许春林)
吴忠、吴敏家属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许春林口口声声说要张律师到鹰潭来,但又拒绝见面?口口声声说为吴敏争取了权利,但拒绝吴敏弟弟吴忠及其律师要求并案审理、当庭质证的沟通要求?吴氏兄弟的家属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深深的欺骗。
2024年3月26日下午,吴敏家属到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吴敏案中吴敏被非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了控告。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吴敏家属的诉求的回应是,他们是根据《刑诉法解释》第48条之规定指派许春林、洪迪琛辩护,合理合法。
《刑诉法解释》第4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二)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吴敏家属认为,该条适用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辩护人,在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给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错误、非法、没有依据,要求立即纠正。吴敏家属的该项质疑,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做出解释。
今天,吴敏家属宋秀兰女士收到鹰潭市司法局回函,鹰潭市司法局对吴敏家属投诉事项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司发通〔2013〕161号)第15条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当在45日内办结;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那么,鹰潭市司法局在2024年5月15日前,是否会解除占坑律师许春林、洪迪琛的辩护资格,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鹰潭中院,何时能够回到法治轨道上,依法接受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的辩护手续,我们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