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国内网友一针见血:一个法学院学生,在学校敢抄论文,当法官,就一定敢造假案。
今早看到国内知名刑辩律师张庆方律师发出的致南京大学谈校长的一封信,指出在南京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刘赛连涉嫌论文抄袭造假。
信里清楚交代了南京优秀校友刘赛连系现任鹰潭中级法院副院长,即将在原吉安人大主任吴敏受贿案件开庭审理中担任审判长。乍一看,作为当事人家属委托的律师,你不老老实实准备庭前辩护工作,不依法依规向法官递交证明当事人无犯罪的呈堂证供,为何另辟蹊径,去向法官的母校揭露论文造假的证据呢?
张庆方律师得知开庭消息后,连夜写出来的信如下:
尽管证据确凿,但这又与本案有何关系呢?律师操作是否为另辟蹊径,还要看事实真相原委。到底要看看一个造假属实的审判长,是否能公正断案?
江西吴敏、吴忠兄弟二人被控受贿、行贿案,本来是一宗正常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家属有权利为自己和家人聘请信任的律师,准备对簿公堂。然而,在诉讼程序中,且不说吴敏作为哥哥是否真受贿、吴忠作为弟弟真行贿,原本就是亲兄弟的他们往来是否存在构罪,当案件还在调查期间,江西鹰潭司法部门就肆意非法给当事人吴敏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同时拒不接收家属委托的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提交的辩护手续,拒绝张、王二位律师会见吴敏。
据公开消息,吴敏系江西永丰人,1977年5月参加工作,曾在永丰县、吉安县、泰和县、吉安市等地工作,2017年8月退休,退休前的最后职位是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吴忠是吴敏的弟弟,系江西省知名民营企业家。2023年1月12日,官方发布吴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此时,距离吴敏被留置已过去了218天。
吴敏在被留置前,曾联系过好友贵州大学王春丽教授。2024年1月15日,王春丽教授接受吴敏家属委托后,即向办案机关提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当事人,因为吴敏身体不好,被羁押在鹰潭当地医院的监管中心,王春丽律师办完手续准备会见吴敏时,突然被告知会见被制止,因为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给吴敏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吴文兆。
这不仅让原本就相信吴敏和吴忠兄弟二人清白的当事人家属惊讶和愤怒,更引发了诸多律师的广泛讨论。甚至刑辩界还搞了一场“占坑式辩护”严重危害刑辩制度根基的征文,学术界和法律生也踊跃投稿,各抒己见,为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贡献自己的宝贵学识和经验。这也最终形成“占坑式辩护”大讨论征文汇编,可以说“占坑式辩护”这个法律问题,让法律圈和大众开始关注到鹰潭吴敏案。
2024年1月18日,接受吴敏家属委托的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张庆方律师从外地赶往鹰潭,在与第一波被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吴文兆的沟通中,张庆方律师了解到吴文兆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援助法、律师法等各项行为,便公开对其举报,负责指派的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至今未对张律师的举报控告作出任何回应。其后,吴文兆退出吴敏案的辩护。
在吴文兆退出吴敏案的第二天,在鹰潭中院已知吴敏家属已委托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前提下,又一次非法为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许春林、洪迪琛介入辩护。
许春林是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兼任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鹰潭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鹰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洪迪琛,系江西赣鹰所律师。张庆方律师看到鹰潭中院毫不顾忌地连续非法适用法律援助法,对家属委托的律师置之不理,便公开悬赏100万元征集占坑律师许春林、洪迪琛的违法犯罪线索。
在吴敏案之前,“占坑式”法律援助介入案件辩护导致家属委托的律师迟迟无法介入案件,法援律师无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常常出现,“占坑律师”受指派担任辩护人,在当事人家属已经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仍拒不退出。有的占坑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是冤枉的,不仅不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劝降”当事人,以各种理由动员自己当事人认罪认罚。
据家属公开举报透露:吴忠、吴敏系亲兄弟,办案机关办了一年多根本没有发现吴氏兄弟有任何不正当的金钱往来,所谓吴敏受贿、吴忠行贿案件,完全是原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永丰县纪委监委委员戴耀青和其亲家、江西省纪委常委严正利用手中职权对债务人索取财物未遂后,蓄意构陷、炮制出的一起假案、冤案。
而在吴忠的律师提出吴忠要参与到吴敏案的审理中,要求公开参与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许春林律师居然拒不同意,拒不接受吴忠律师的见面要求,对吴忠吴敏被莫须有事实视而不见,根本没有向鹰潭中院提出任何程序性辩护的申请。敢问天下刑事辩护律师,如此作为算得上许春林所谓的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利了吗?
《刑诉法解释》第4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二)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吴敏家属认为,该条适用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辩护人,在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给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错误、非法、没有依据,要求立即纠正。吴敏家属的该项质疑,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做出解释。
在力争呼吁之下,终于于2024年4月2日,吴敏家属宋秀兰女士收到鹰潭市司法局送达的鹰司援投受字﹝2024﹞第1号《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鹰潭市司法局对吴敏家属投诉事项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司发通〔2013〕161号)第15条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当在45日内办结;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就在4月2日刚刚接到鹰潭司法局的投诉受理通知书,4月7日鹰潭中院后脚就安排了开庭。法援占坑律师问题得不到公正解决,辩护权未争取到的开庭,就是鹰潭中院让法庭全部成为自己的地盘,真律师无法进入的法庭便是没有“对簿的公堂”。消息一出,心明眼亮的公众也一边倒地声讨鹰潭的做法,张庆方律师一怒之下声称:将穿律师袍到最高法门前做庭外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