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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江西鹰潭吴敏案|最新消息123

清明节前,本号关注了江西吴敏吴忠兄弟二人被控涉嫌受贿、行贿案件的最新消息:就吴敏吴忠家属和吴敏家属为吴敏聘请的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数月以来多次以公开信、视频、实地走访等方式举报控告江西鹰潭中院、法律援助中心肆意、连续、非法给江西省吉安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拒不接收家属委托律师的辩护手续、拒绝张、王二位律师会见吴敏,江西鹰潭中院田甘霖院长还亲自找到吴忠吴敏家属要求解除张庆方律师的法律公共事件,吴敏家属于本月2日收到鹰潭市司法局送达的鹰司援投受字﹝2024﹞第1号《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鹰潭市司法局就吴敏家属反映的吴敏受贿案系江西永丰县纪委委员戴耀青和其亲家、江西纪委常委严正人为炮制的冤假错案,鹰潭法律援助中心非法给吴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吴文兆、许春林、洪迪琛等人存在严重违反《律师法》《刑诉法》等情形进行受理,《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司发通〔2013〕161号)第15条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当在45日内办结;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吴敏家属举报函(节选)

按照一般办理流程,鹰潭市司法局应当在受理吴敏家属事项的45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尤其是针对司法局管理的法律援助中心连续非法指派法援律师事项、法律援助律师存在严重违法事项如何处理,如何纠正,这不仅是吴忠吴敏家属关心的事情,也是全天下刑事辩护律师关注的事情,此事的处理不仅关系到所有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后能否公正获得辩护权的问题,也关系到刑事诉讼法、律师法能否在鹰潭、在江西得到适用的问题。

而鹰潭中院和江西法院系统,不论如何审理吴敏、吴忠案件,都必须先解决占坑律师许春林、洪迪琛(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的辩护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如果鹰潭中院继续拒不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拒不依照刑诉法规定接收吴敏家属聘请的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的手续,在家属已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仍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给吴敏违法开庭,这不仅仅是一场将自己违法行为暴露全国人民监督之下的“秀新装”行为,更是在浪费司法资源,英明、公正的上级法院,也绝不允许他们这样瞎整!

然而,就是这样的现实情况,我们发现,鹰潭中院似乎没有一个明白人。在吴敏案件的承办人刘赛连论文严重造假,抄袭率在63%以上,且南京大学已经受理金磊律师等人对刘赛连的举报后,鹰潭中院居然梗着脖子绕过吴敏直系亲属,告知他们要在4月11日开庭审理吴敏案,摆明了要强推案件的审理。

4月7日晚间,吴敏的辩护律师张庆方从家属处获悉,鹰潭中院通知吴敏的弟弟和妹妹,他们将在4月11日中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吴敏被控涉嫌受贿案,吴氏兄弟的直系亲属完全无法理解,鹰潭司法局刚刚受理吴敏家属的投诉,鹰潭中院便绕过直系亲属,仅通知吴敏的弟弟和妹妹开庭时间,且又宣称吴敏爱人、女儿均为与案件有关的人,不需要参与和告知。张庆方律师当即发出声明:如果我不能出庭为吴敏辩护,鹰潭中院定的开庭时间4月11日当天,我会穿着律师袍,到最高法院门口搞庭外辩护。

所谓庭外辩护,当然也是一种辩护方式,如果一位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却被法院拒绝接收辩护手续,且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意愿,连续非法指派不负责任的占坑律师占据辩护席位,这个占坑律师既不告知家属开庭事项,也不通知家属开庭时间,甚至拒绝关联案件的律师沟通案件的要求,拒不接受公诉机关指控的“弟弟向哥哥行贿一千万元”中弟弟出庭要求作证,要求参与诉讼程序的要求,甚至拒不向法院提出任何程序性辩护申请,还把要求见面的哥哥家属们送到派出所,这样的占坑律师,有什么值得信任的呢?见 吴忠的律师要求出庭作证的公开申请,如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Hkz89-8SB3vLolM5eEf8Sw

而这样的事,就是鹰潭中院正在审理的吴敏案中的占坑律师许春林主任的做法,他是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兼任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鹰潭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鹰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他带着自己的助理就是这样为吴敏辩护的,真是律师界的耻辱!

作为吴敏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张庆方律师除了采取庭外辩护的方式,又有什么有效的方法维护自己的辩护权,维护吴敏的辩护权,维护刑诉法、律师法在鹰潭的正确适用呢?敢问天下刑事辩护律师,面临这种情况,您要如何破解?

4月8日下午,张庆方律师团队发布消息称,由于鹰潭中院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在家属委托的律师缺席情况下,于4月11日强行黑箱操作审理吴敏案,张庆方律师于当天下午4点29分发短信邀请田甘霖院长于开庭日看直播:田甘霖院长,欢迎你于本月11日上午九点,吴敏案非法开庭之时,上网看张庆方律师在最高法院门口的直播《鹰潭中院如何摧毁中国刑事法治》,下午两点,看张庆方律师在中纪委门口的直播《江西纪委如何架空省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直播链接,10号晚上通知,不要错过啊!

张庆方律师短信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

此前,“凤凰新闻”1月26日报道,就多名律师在网上实名举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硕士论文造假一事,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关注到了网上的举报信息,有律师也将举报材料交到了校学位办,学位办也已经向法学院调取了刘赛连的相关信息,但此事还在调查中,结果还没有出来。(见 多名律师举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赛连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严重抄袭和依法向南京大学实名举报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学术造假,网址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rcFy-Z4dIBcf8IqWR0IoKQ

https://mp.weixin.qq.com/s/ZMRagcTkedhoza4pPA6m3g

4月8日下午4时30分,吴氏兄弟的家属也到南京大学催问刘赛连论文造假的处理进程。南京大学学术办冯帆副主任说他们是收到对刘赛连的实名举报后,有30天的审查期,已经于3月11号正式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处理期限三个月,最晚6月11出结果。

即将在4月11日开庭审理吴敏案的审判长、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赛连毕业于南京大学的硕士学位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论文抄袭率超63%,论文第2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字数占比高达86.7%;论文第3部分总字数7556字,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高达94.7%。依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刘赛连显然不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南京大学应有所担当,立即撤销刘赛连学位!

《法官法》第15条也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此前,在四川内江赵永韦案中,由于内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应江被查出具有行贿行为,便遭到数位律师实名举报,要求内江市人大常委会褫夺刘应江公职,将其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事项移交纪委部门处理。据可靠消息,刘应江已被调离审判岗位。(见 致敬!五律师联名控告,要求罢免“行贿5万元买官”的四川法官刘应江,网址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0Ez9YXoWbeN9JcndXti71g

江西吴敏案中,审判长刘赛连论文造假已经有实锤证据,相信南京大学作为百年老校,南大谈哲敏校长作为中科院院士应有足够的政治觉悟和智慧,不会成为江西违法乱纪人员的帮凶。

对占坑律师许春林违法行为的举报,鹰潭市司法局已经受理,在控辩审三方共同参与的吴敏案件中,作为占坑“辩方”的许春林和作为审判方的刘赛连,可能马上即会被处理,而鹰潭中院是否能够立即回归法治轨道,接受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的委托手续,依法公正审理吴敏案件,保证刑诉法在鹰潭的正确适用,保证每一位公职人员依法享有辩护权,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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