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田甘霖任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对宜春市中院候选人田甘霖的实名举报信》
江西省纪委监察委、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人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张庆方律师,得知7月30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任院长候选人履新见面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云涌到会并宣布省委决定,提名田甘霖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因代理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吴敏案,了解到时任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田甘霖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徇私枉法、威胁家属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现特向江西省纪检系统以及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实名举报。
一、论文抄袭骗取学历,详实材料已邮寄田甘霖硕士毕业学校华东政法大学,华政正在调查中对于田甘霖,本人曾实名反映华东政法2001级校友田甘霖硕士论文抄袭,随后应华东政法要求,提供了126页、总计近4万字的人工手动比对结果作为证据,得出结论:田甘霖硕士论文抄袭率56.4%。目前,本人已将手动比对结果快递给包括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华东政法纪委监察办、学术不端查处部门在内的30处负责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目前正在调查田甘霖论文抄袭情况。
田甘霖于华东政法大学写作完成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问题研究》,经人工手动查校,正文总字数28824 字,复制他人文献字数 16246 字,复制比为 56.4%。其中,未被认定为复制的一万余字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章节的大小标题;对法律法规内容的转述;“盖帽子”性质的常见表述;对涉及段落内容的总结性陈述;对已有文献观点的概括。此外,鉴于论文中绝大部分表明实质观点性质的部分均为复制他人文献的内容,故高度怀疑未被认定为复制的一万余字中仍存在大量复制抄袭他人观点的内容(包括直接大段落照搬,或作语句顺序调整、主语调整等“降重技巧”后的复制抄袭),因论文时间较早、许多文献无法查找比对而遗漏。合理推断实际田甘霖本篇硕士毕业论文的实际复制比应高于56.4%。总而言之,该论文属于明显无法达到毕业标准的抄袭品,田甘霖则属于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的典例。
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这不是单纯的个人诚信问题,而是违反法律及组织纪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均有明文规定的处罚条款。据中纪委通报,2024年5月,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被开除党籍,骗取博士学位便是重要理由之一。此前,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因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被“双开”;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因学历造假被“双开”。由此可见,最高监察机关对学历造假“零容忍”的态度。
目前,本人已将详实的论文抄袭证据邮寄给华东政法大学,华政应对其论文情况及学位情况开展调查之中。
二、徇私枉法,于两会期间公然来京威胁家属,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
在法律界高度关注的鹰潭吴敏案中,身为鹰潭中院院长的田甘霖带着鹰潭中院的一帮人,于2024年3月1日上午,千里迢迢赶到北京,要求当面见吴敏家属,吴敏家属同意见面,但要求必须由律师陪同,田甘霖拒不同意律师在场,并放话:你们愿不愿意沟通,都不影响我们开庭!并通过吴敏家属所在单位传话:
第一,还是要求和家属见面,但是不能有律师在场,因为律师有违法行为。
第二,不是他们要给吴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是吴敏自己要求给他安排法律援助律师。
第三,家属不愿意见面也可以,可以在组织上的人在场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见证的通话给家属沟通情况,这对家属好,但通话不能录音、不能公开。
第四,见吴敏家属不入圈套,田甘霖恼羞成怒威胁吴敏的女儿:“你们这个房子你爸当时也给赞助了,我们也可以查!”
鹰潭市中院院长田甘霖兴师动众,千里迢迢,耗时四五天,畏手畏脚地顾及律师在场,赤裸裸的威胁张口就来,目的仅为将“占坑律师”这桩已被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的口诛笔伐的“丑事”合法化。这幅称得上“法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极差”的操作,竟出自一位中院院长之手,不禁令人唏嘘!
综上,田甘霖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徇私枉法威胁家属,恶行斑斑。本人认为,这个骗取学历的剽客,没资格做宜春人民的司法官,宜春人大如果刚通过对他的任命,华东政法就撤销了他的学位,宜春人民会怎么看你们?由此,对于这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却被提名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田甘霖,本人现特向江西省纪检系统以及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名举报,并附上其上述行为的证据,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举报人:张庆方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年7月31日
【附件证据】
一、田甘霖论文抄袭,本人已向华政邮寄详实证据的部分截图